案情简介:
申请人:韦XX,男
委托代理人:陈建平律师(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某某建设(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顾XX,监事(特别授权)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仲裁案件。申请人韦XX原系被申请人某某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其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十级。因就工伤赔偿事宜与用人单位未能协商一致,韦XX遂委托代理人向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费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内的各项工伤待遇,总计112,490元。案件于2024年8月13日受理后,由仲裁庭依法进行审理。申请人的代理人在全面分析案情、审查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就各项待遇的计算标准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进行了清晰、专业的阐述。考虑到用人单位可能的支付能力和解决纠纷的效率,代理人积极参与仲裁庭主持的调解程序,与被申请人方就赔偿总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以及违约后果等核心条款进行了多轮沟通与协商。代理人既坚持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也着眼于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够切实履行,最终通过有效的谈判策略和专业法律意见,引导双方在仲裁庭的协调下,就一揽子解决方案达成自愿调解。
案件结果:
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2年11月底前解除;二、被申请人分期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总计70,000元整(首期40,000元于2024年10月底前支付,第二期30,000元于2024年12月底前支付);三、约定若被申请人未按期支付首期款项,则第二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申请人可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款项付清后,双方所有权利义务终结。本调解书经签收即具法律效力。该调解结果在法定标准下确定了最终赔偿额,并设定了明确的分期付款计划和违约保障机制,高效、务实地解决了纠纷,体现了对劳动者工伤待遇权益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