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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精准把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法定继承规则,成功为外籍继母争取到涉案房屋50%的个人财产份额及20%的遗产份额。通过申请房屋价值评估,为折价款计算提供准确依据,最终助委托人获得728万余元房屋折价款,充分保障了配偶的合法继承权。

案件详情

涉外继承纠纷案——李同红律师代理继母争取房产份额,获728万元折价款

审理法院信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刘X(外文名Liu ****)与被告赵X继承纠纷一案,原告刘X委托李同红律师、张**实习律师代理诉讼。

刘X与赵X之父赵X于1988年登记结婚,赵X系赵X与前妻所生之子,刘X系赵X的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X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涉案房屋,登记在赵X名下,该房屋系刘X与赵X的夫妻共同财产。赵X于2013年8月去世,刘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由其给付赵X相应折价款。

赵X辩称,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对涉案房屋享有共有权,不同意房屋归刘X所有。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李同红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围绕继承权确认、遗产范围界定、房屋价值评估等核心问题展开工作。

第一,确认刘X的合法继承权。 李同红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刘X与赵X的结婚证明,证明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刘X作为赵X的合法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赵X作为赵X之子,同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双方均为合法继承人。

第二,明确遗产范围。 李同红律师指出,涉案房屋系刘X与赵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赵X去世后,应先分割出一半份额归刘X所有,剩余一半份额作为赵X的遗产,由刘X与赵X共同继承。这一主张为刘X争取了房屋50%的基础份额。

第三,申请房屋价值评估。 为确定房屋价值及折价款数额,李同红律师代理刘X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经北京***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涉案房屋市场价值为1213万余元。该评估结果为后续折价款计算提供了准确依据。

第四,应对被告关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抗辩。 诉讼中,赵X主张其与赵X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李同红律师尊重法庭查明的事实,认可赵X与赵X共同生活的事实,但坚持刘X作为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法院最终认定赵X可多分遗产,但未影响刘X作为配偶应得的基础份额。


案件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系刘X与赵X共同所有的财产。赵X去世后,上述房屋中其个人所有的一半财产份额应由刘X、赵X依法分割继承。因赵X与刘X长期分居,没有经济联系,且赵X与赵X共同生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故在分割上述遗产时赵X享有80%的份额。考虑到刘X系外籍人士,不在国内生活,故上述房屋在分割继承时应归赵X所有,由赵X给付刘X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最终判决

  1.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涉案房屋归被告赵X所有;

  2. 赵X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刘X房屋折价款XXX元;

  3. 评估费24564元由刘X负担;

  4. 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刘X负担。

判决结果解析:涉案房屋价值121XXXX6340元,其中50%即XXX元为刘X的个人财产,剩余50%即XXX元为赵X的遗产。在遗产部分,因赵X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获得80%即XXX元,刘X获得20%即XXX元。刘X最终获得:个人财产部分XXX元 + 遗产继承部分XXX元 = XXX元。

李同红律师通过精准把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法定继承规则,成功为外籍委托人争取到价值1213万余元房屋中728万余元的折价款,充分保障了继母作为配偶的合法继承权,展现了其在涉外继承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 2018-01-01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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