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广州XX公司与广州市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梁广宙律师律师 在线
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5489
    服务人数
  • 1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江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广州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梁广宙,广东XX律师。


委托代理人:蔡XX,广东XX律师。


原审第三人:广州市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X。


上诉人江XX因与被上诉人广州XX公司、原审第三人广州市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4)穗番法民二初字第8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江X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江XX撤回上诉处理。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4)穗番法民二初字第8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98元减半收取为699元,由上诉人江XX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许XX


审 判 员  陈舒舒


代理审判员  唐XX



书 记 员  张剑文


蔡嘉瑜


  • 2015-06-16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梁广宙律师律师
梁广宙律师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梁广宙律...律师
5.0分服务:5489人执业:18年
梁广宙律师律师
14401200****3711 执业认证
  • 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城中路170号六楼
梁广宙律师,系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20年,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案件,先后担任数...
  • 139 2878 7639
  • Lgz1392878763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