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何XX申请保全张XX财产民事裁定书

  • 诉讼仲裁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张红律师

案件详情




申请人何XX,男,出生于1957年8月12日,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彭XX,上海XX律师。(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张XX,男,出生于1974年1月6日,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张红,四川XX律师。


本院审理的申请人何XX申请保全一案,申请人何XX申请对被申请人在中国XX、中国XX、中国XX的8个账户进行冻结。


本院认为,申请人何XX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申请人张XX在中国XX的账户(***、***、***、***、***)和中国XX的账户(***、***)和中国XX的账户(***)共计8个账号予以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代理审判员 孙 斌



书 记 员 辜XX


  • 2014-02-26
  • 洪雅县人民法院
  • 被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