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抚养费案件呈现几大特征,看本律师如何精彩办理成功案件:
第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约定不合理成为抚养费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当事人离婚时为了达到离婚或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目的,往往在抚养费问题上做出让步,约定由自己负担全部或大部分抚养费。而离婚后反悔或因生活陷入困难无法负担子女抚养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数额。
第二,无法行使探视权成为当事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抗辩理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在审判实践中,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以种种理由拒绝对方探视子女,另一方无法行使探视权就选择以不支付抚养费的方式相对抗,使双方矛盾激化,纠纷解决难度加大。
第三,恶意拖欠抚养费成为抚养费拖欠案件的主要情形。恶意拖欠抚养费是指当事人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拒绝履行支付义务。
案情:李XX据不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女儿的母亲委托我代理该案件,在我接手案件后,先出具了一封律师函给对方,也与李XX电话沟通过,李XX声称并没有拖欠抚养费,如果女方不满意,可以起诉,他随时奉陪。
之后,女方及女儿委托本律师起诉至法院,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及律师费,李XX在应诉到庭,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本律师于庭后提交了代理词,详细论述我方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李XX的意见不成立,缺乏相应的依据,最终法院采信了我方的意见,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胜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