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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案情内容: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的代理商,代为销售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等,后申请人多次下调信用额度,以及私自增加被申请人的业绩要求,致使被申请人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货款高达一千一百三十万,后申请人追讨无效,向上海国际仲裁委提起仲裁。
案情简介: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的代理商,代为销售申请人生产的医疗器械等,由申请人按照信用额度,采用先货后款的方式,由被申请人收到货后15日内支付货款。双方合作长达十年,后因申请人多次下调信用额度,以及私自增加被申请人的业绩要求,不再提前发货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垫付广告费等原因,致使被申请人大量囤货、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货款高达一千一百三十万,后申请人追讨无效,向上海国际仲裁委提起仲裁。
办案经过:我方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在拖欠货款属实的情况下,应考虑的是如何通过律师的努力,最大限度降低货款及赔偿款。通过与当事人三次会见后,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指导当事人多方寻找证据,从购销合同、货款订单、款项支付、银行流水、交易习惯、双方邮件往来、微信往来、短信等多方面收集证据,综合收集证据分析后,发现对方违约在先,即,被申请人违约的原因是申请人造成的,且申请人还未返还被申请人2017年销售业绩超额完成的红利(双方约定红利以产品形式发给被申请人)。
案件结果经多次会见了解案件情况,辅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发现返利等情形,向国际仲裁委提交反申请及证据材料。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返利款等。最终通过多方努力,为当事人减少损失261万。
律师说法 简述本案中应用的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