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年离婚难,律师支招终离婚
重庆市潼南区法院
(2021)渝0152民初3253号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某
代理人:李晓婷律师
被告:李某某
男女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育有一子,后家庭生活琐事,导致二人矛盾不断,后冲突激化,女方被迫离家,孩子由男方抚养。双方开始分居,长达三年,后多次与男方协商离婚,男方均不同意。女方无奈,唯有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依法判决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所有。
办案经过
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已协商离婚许久未果,因感情不和分居也长达三年,但因手中并无相关证据,导致诉讼离婚难度增加。经过律师沟通,指导当事人通过搜集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录音资料等证据,结合当事人在外工作的证据情况,综合运用,在对方未到庭的情况下,缺席判决,仍成功说服法院判决离婚,并将孩子抚养权归于男方。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一、准予双方离婚;二、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
审判人员:周某某
裁判日期: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