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恋爱纠纷,分手后为女方追回恋爱期间花费

  • 债权债务
  • (2020)渝0103民初25564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孙权律师
指导当事人完成法律关系的固定,以及证据的梳理。将很有可能败诉的案件,变成胜诉案件。

案件详情

    王XX(化名)与李X民间借贷纠纷

    案情简介:

    2017年至2019年期间,王XX与李X建立恋爱关系。期间,李X以加油、买烟、应急等各种理由向王XX借钱,多以200元、100元为主。李X每次借钱时都称随后或日后还,但是从未归还过借款。双方因为该笔借款发生争议决定分手,李X多次承诺会归还借款,但是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诿还款,致使王XX遭受经济损失。

    办案经过:

    当事人找到代理律师后,律师发现每次李X借款都已以生活中的小事情为由要钱,数额均非常小,主要以微信红包为主,经过统计后,金额多达9万余元,累计笔数达500余笔。在一般情况下,该转账很难被认定为借款,很容易被认定为双方恋爱期间的生活支出,不属于民间借贷关系。于是律师指导当事人进行取证,在多次取证后最终将借款合意固定下来,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结果:

    被告李X在偿还原告王XX借款本金86000元,并从2020年10月14日起以86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王XX计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 2021-03-18
  • 渝中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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