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骑行电瓶车被自卸王汽车右转弯时碾压至轮胎下,导致受害人左大腿高位截至,右小腿截至。经几个月治疗后,花费医疗费近20万元,四级伤残。
代理人向受害人主张了伤残赔偿金,假肢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42万元,获法院支持。
本案由于受害人经济极度困难,代理人启动了本所律师代理费减缓交政策,减免了部分律师代理费,而且接受委托时暂不收取代理费及任何律师费用。使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时不受缴律师费用的经济压力。到最后诉讼结束,并获得赔偿后,当事人主动向律所缴纳了约定的律师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