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平衡 巧妙谈判】
代理A先生诉B女士离婚纠纷一案,从接受原告周X委托到法院调解离婚,历时8个月。
本案双方矛盾尖锐,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鉴于第一次诉讼确实没有满足法定情形的相关证据,我们遂选择争取节约诉讼进程,在开庭后2日就拿到法院判决。在等待第二次诉讼过程中,组织双方在派出所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为后续调解离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次诉讼立案后,开庭前我们抓住时机与女方进行了长谈,解开对方多年心结。
法院调解当日,双方还针对其他无法在调解书中载明的内容达成补充协议,友好调解离婚。该案因第二次诉讼并未开庭,经与法院沟通还为当事人节约了近万元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