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店铺退一赔十
(2023)鄂0102民初3088号、江岸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在被告超市购买了一箱假酒,被告不承认是假酒并拒绝赔偿。
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起诉到江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退一赔十。经过法庭当庭鉴定,被告销售的白酒为假酒。
案件结果
开庭后被告态度转变愿意积极赔偿,为了减少诉累,原告同意法庭调解结案,最终被告退一赔五,原告当庭拿到了货款和赔偿金。
审 判 员 汤XX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叶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