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委托人以刷卡提高信用卡额度和网上贷款额度为由,非法取得王X、刘X的5张信用卡及密码,自己或者交由他人非法操作刷卡业务。造成被害人刘X的信用卡多次被盗刷十余万,被害人王X的信用卡多次被盗刷四万多。后委托人在天津市被抓获。
梁山县公安局以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对委托人立案侦查,按照该两种罪名,委托人刑期必定5年以上。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仔细与委托人沟通并反复研究卷宗材料后,律师认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定罪证据不足。经过与公诉人多次沟通,公诉人同意将罪名变更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建议10个月,法院最终也按此判决。
律师建议:如您的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介入,律师可以第一时间会见您的家人,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争取办理取保候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