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崔X因生活琐事与被害人杜XX发生口角进而殴斗,致被害人杜XX肋骨多处断裂,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杜XX伤情为轻伤一级。
办案经过:
辩护人建议被不起诉人崔X积极与被害人杜XX协商赔偿事宜,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辩护人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议检察机关对宋XX不予起诉。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崔X不予起诉。
检察官:肖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