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XX与王XX在2018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并在同年9月份确立为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认识到拍拖以来,各类开支都是由谢XX承担。在拍拖不久后,王XX就以各种理由,向谢XX开口要钱,比如说用于资金周转、用于信用卡还款等等。谢XX本身经济条件就一般,但面对自身女友的开口,也是毅然决然去帮助,自身资产不够时,还通过刷信用卡的方式去满足王XX的资金需求,因双方关系亲密,谢XX在转款时,也并未要求王XX何时归还等。2018年10月起,王XX开始与谢XX疏远,谢XX经常无法联系到对方,数日后,王XX向谢XX提出分手。而谢XX则要求王XX归还之前收取的款项,共计10万多元,王XX则认为,收款的时候,并未承认该款项系借款,应视为男方的赠与,不需要归还,且之后都没有再接听谢XX的电话,也不回复信息。无奈之下,谢XX找到我,咨询关于起诉追回该款项的事宜。
对于该类型案例,近年来存在许多该类案件。在各种男女朋友关系中,有的款项系赠与,有的款项系出借,有的系对外出资等等,在亲密关系下,许多款项性质并无法予以区分清楚,特别系在一方坚决不承认的情况下,关于这方面的举证,难度较大。而在法律角度上来说,对于款项性质的确认,关系到本案的走向,直接起诉的话也可以,但存在相应风险。而在律师的指导下,谢XX如愿找到王XX,并让其出具了欠条,确认其共收到借款105000元,并按要求将逾期利息、违约责任等明确在欠条上,为接下来的诉讼排除了后顾之忧。
而最终,佛山市顺德区法院支持了先生起诉欠款105000元的请求,并判决女方承担相应的利息。而在拿到胜诉判决后,在律师的帮助下,本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功收回全部欠款及部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