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早介入早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主张,高达65万!

  • 交通事故
  • (2024)粤5224民初377号
交通事故
潘炯律师 当前活跃
广东榕岭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3万+
    服务人数
  • 995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双方:

原告方:卢X

被告方:黄X

律师代理方向:

卢X(原告方)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3日20时17分,被告黄X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自西南往东北方向沿G324线右侧慢速车道行驶,行经广东省揭阳市XX614KM+700M处,碰撞到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原告卢X,导致原告卢X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黄X弃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3年7月3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黄X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卢X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因伤势严重住院治疗,但被告黄X仅在当月支付2.1万元医疗费,无奈原告委托本律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思路: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在看到被告态度冷漠后,委托本律师介入,总览整个案件。因医疗费用相关票据保留完整,故后续对于医疗费的主张有理有据,同时我方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和出院后)及营养费等项目全面主张,最大限度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仅如此,在诉讼过程中,我方申请鉴定,经鉴定,原告身体损伤构成七级、八级、十级各一处,并以此向被告主张伤残赔偿金365000元左右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0元,最终,法院基本采纳了上述代理意见,并支持我方提出的10项赔偿项目,合计金额796987.98元根据责任划分(原告次责,被告主责)确认原告可获赔偿金额为656190.38元

裁判结果:

   被告黄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卢X656190.38元


  • 2024-06-2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潘炯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潘炯律师
5.0分服务:1.3万+人服务天数:996
潘炯律师
14452202****8631 执业认证
  • 广东榕岭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法律顾问
  •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建阳路和新河路交汇处和馨苑5号铺及1-5号铺P层
潘炯律师,潮汕专职律师,现为广东榕岭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市仲裁委调解员、街道办事处调解员,拥有丰富的沟通经验,年均办案百...
  • 166 0666 6753
  • 1660666675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