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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庭
  • (2024)粤5281民初1739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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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双方:

原告方:张X

被告方:方X

律师代理方向:张X(原告方)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15年6月经朋友介绍相识。后因原告意外怀孕,双方在没有充分了解彼此的情况下于2016年4月18日办理婚姻登记。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原告在结婚后方才知道被告前一段婚姻,系因其滥赌方才离婚,但被告不思悔改,在这段婚姻中继续沉迷赌博。同时,被告有暴力倾向,自2017年始就经常无端殴打原告。原告多次原谅被告,给予其改正的机会,但被告变本加厉,多次殴打原告致其全身多处淤青,甚至还在2020年5月10日被发现出轨他人。2023年10月29日,原被告又因琐事发生争吵,自此被告搬离家中,原被告开始分居,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鉴于被告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故原告委托本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向被告主张相应赔偿。

办案思路:

本案系离婚纠纷,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滥赌、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我方当事人婚后为家庭主妇,全身心投入家庭,后更是念及家庭一再隐忍,却无法等来被告的改变,因此,我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向法院请求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和经济帮助。在法院受理本案后,我方律师更充当桥梁角色,就双方当事人意愿,协助法院促进调解。经多番努力,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双方在孩子抚养方面,经充分了解彼此对孩子抚养的意愿和顾虑,决定由被告方X直接抚养孩子,并由其自行负担抚养费,原告可随时行使探望权。关于经济赔偿金和经济帮助方面,因原告在婚姻期间的付出与牺牲,最终,在我方律师的协调下,我方提出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帮助得到了全额支持,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15万,本案圆满结束!

调解结果:

一、原告张X与被告方X离婚。

二、婚生男孩、女孩由被告方X直接抚养,孩子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

三、原告张X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对被告方X抚养的两个孩子随时行使探望权。原告行使探望权时应提前通知被告,被告应负协助义务。

四、被告方X于2024年5月1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张X支付经济帮助15万元,该款支付至被告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XXXX元,由原告张X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2024-05-09
  • 原告
  • 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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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炯律师,潮汕专职律师,现为广东榕岭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市仲裁委调解员、街道办事处调解员,拥有丰富的沟通经验,年均办案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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