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3年6月至11月间,杨XX在某区某地块某号的某健康管理中心,伙同经理菜X,容留tan某某、未成年人zheng某二人,以为他人提供口淫的方式从事卖淫活动,并提取分成收入。2023年11月23日19时许,派出所民警在对健康管理中心检查时将杨XX、菜X传唤到案。
二、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大致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间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争取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及时阅卷,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辩护律师积极和承办案件检察官沟通,承办检察官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一年三个月,法院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又和检察官积极沟通,法院审理过程中,检察官当庭变更量刑建议一年一个月。
律师辩护意见如下:
1.杨XX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杨XX自愿认罪认罚;
3.杨XX初犯、偶犯,愿意退缴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
三、案件结果
杨XX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