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追回10万欠款及逾期利息!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北京光业律师律师 在线
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445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胜诉捷报!成功为当事人追回10万欠款及逾期利息!本案为典型民间借贷纠纷,在借款人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光业律所团队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取得胜诉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刘XX诉张XX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号

(2024)京0114民初17201号

审理法院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XX

案情简介

原告:刘XX,男,1968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XX,北京XX律师;李XX,北京XX实习律师。

被告:张XX,男,196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河街乡北XX。

原告刘XX与被告张XX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于2023年5月17日向其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但被告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张XX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原告提交了借条、电话录音、《调解令回执》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根据调查与证据,法院确认:

2023年5月17日,原告刘XX向被告张XX交付借款10万元,被告出具借条确认债务;原告多次催促还款,被告虽承诺还款,但至今未履行。借条中落款签名信息与公安核实的身份信息一致。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张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XX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

被告张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24年11月24日起的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驳回原告刘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原被告之间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张XX未按约定偿还借款,依法应承担还款责任。


审判人员

审判员:秦X

裁判日期

2024年12月14日


  • 2024-12-14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北京光业律师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北京光业...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445
北京光业律师律师
31110000****07192 执业认证
  • 北京光业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 北京市丰台区榴乡路88号石榴中心2号楼20层2001、2002、2017、2018
光业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正直、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从法律咨询到争议解决的全方位支持。在民商事争端...
  • 153 2106 0806
  • 17326983201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