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XX**人民法*
刑事判决书
(2024)鄂1122刑初1号
公*机关*北省红**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X,女,1981年5月7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大专文*,务工,户籍*在地广* 省肇庆市高*区,住广**深圳市罗*区东*街道传麟东*XX 小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8月10日被红**公** 刑事拘留,于2023年9月14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次日由红**公**执行,于2023年12月12日由红**人民检 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辩护人高XX,湖北率责律师*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142XXXX103XXXX7601.
被告人张X,女,1967年5月10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大专文*,系红**实验中学退休 教师,住湖北省XX**城关*小北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 年7月7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明XX,女,1986年9月27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小学文*,无职业,住湖北省XX* 县XX畈茶场火连*村二组,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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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施XX,女,1975年5月21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无职业,住湖北省XX* 县新天地小区1栋1单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 年10月27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席XX,女,1969年1月3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务工,住湖北省XX**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10月27 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柯XX,女,1980年4月5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务工,住湖北省XX** 高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9月7日被 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梁XX,女,1973年10月5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务工,住湖北省XX** 城关*环城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8月24 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罗XX,女,1982年2月16口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无职业,住湖北省XX* 县城关*北门岗东*XX私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 年10月27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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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秦XX,女,1969年4月28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小学文*,务工,住湖北省XX** 杏花*建苏*马*XX5组私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10 月27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XX,女,1967年3月29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无职业,住湖北省XX* 县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8月24 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被告人熊XX,女,1970年1月5日出生,公*身份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务工,住湖北省XX** 城关*北门岗东*林*所,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7月7 日被红**公**取保候审。
湖北省XX**人民检察院以鄂***刑诉〔2023〕304号起诉 书指控被告人李X、张X、明XX、施XX、席XX、柯XX、 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犯开设赌场罪,向* 院提起公*。本院受理后,依法*用简***,公*开庭审理了 本案。红**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X、助理郑*琳出庭支* 公*,被告人李X、张X、明XX、施XX、席XX、柯XX、 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及李X的辩护人高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
公*机关*控,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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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张X、明XX、施XX、席XX、柯XX、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明*"玖城国*"(陆*更名为"金*XX"、"XXX")为赌博软件网站平*,陆*为获得平*返利, 分别*自己在该网站的会员账号(依次为"Vicky77" 、"hbz16817" 、 "mc1987" 、"sy19655" 、"xsr623123" 、"khh6498" 、"1qm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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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被告人明XX、施XX、席XX、柯XX、梁XX、 罗XX、秦XX、杨XX、熊XX主动到案;李X退还非法*得 人民币8万*,张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6.28万*,梁XX退还 非法*得人民币3万*,杨X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3.2万*, 施X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2.8万*,熊XX退还非法*得人民 币1.7万*,席X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2万*。
公*机关*为,被告人李X、张X、明XX、施XX、席* 茹、柯XX、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以营利 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民共和**法》第三 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应*以开设 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明XX、施XX、席XX、柯X 华、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在共同犯罪中起 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应*从*、减轻处罚;被告人李X、
张X、明XX、施XX、席XX、柯XX、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处理。建议判处 李X开设赌场罪有*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建 议判处张X开设赌场罪有*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 刑;建议判处明XX开设赌场罪有*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可适 用非监禁刑;建议判处秦XX开设赌场罪有*徒刑八个月,并处 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建议判处梁XX开设赌场罪拘役六个月, 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建议判处施XX开设赌场罪拘役六 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建议判处熊XX开设赌场罪 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建议判处柯XX开设 赌场罪有*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建议判处 罗XX开设赌场罪有*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 建议判处杨XX开设赌场罪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 禁刑;建议判处席XX开设赌场罪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 用非监禁刑。
公*机关*交了如下证据:1、户籍*料、到案经*、前科劣 迹、金***测试概要、电子数据提取固定清单*书证;2、证人 黄XX、韩XX、秦XX等证人的证言;3、被告人李X、张X、 明XX、施XX、席XX、柯XX、梁XX、罗XX、秦XX、 杨XX、熊XX的供述与辩解;4、"okpay" 账户、投注记录、 下线会员列表截图等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被告人李X、张X、明XX、施XX、席XX、柯XX、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等人对公*机关*控的 基本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同意适用简***,且签字具结, 在开庭过程*亦无异议。被告人李X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 人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是从*,可 以从*处理,请求法*判处非监禁刑。
经*理查**事实、证据与公*机关*指控一致。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X、张X、明XX、施XX、席XX、
柯XX、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等人以营利 为目的,在网站分别**代理账号发展下线会员多人,接受投注, 非法*得代理佣金,其行为分别*成*设赌场罪。公*机关*指 控成*。被告人李X、张X、明XX、施XX、席XX、柯XX、 梁XX、罗XX、秦XX、杨XX、熊XX等人自愿认罪认罚,
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处理。案发后,被告人 明XX、施XX、席XX、柯XX、梁XX、罗XX、秦XX、 杨XX、熊XX主动到案,系自首,可以减轻或者从*处罚;李X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8万*,张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6.28万 元,梁X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3万*,杨XX退还非法*得人
民币3.2万*,施X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2.8万*,熊XX退 还非法*得人民币1.7万*,席XX退还非法*得人民币2万*, 可以从*处理。被告人明XX、施XX、席XX、柯XX、梁*
梅、罗XX、秦XX、杨XX、熊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 辅助作用,是从*,应*从*、减轻处罚。被告人李X、张XX 该团队的主要组织者和**人员,是主犯,被告人李X的辩护人 认为其属于**的观点,本院不予采纳。公*机关*刑适当。依 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 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 条、第七十三条、《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徒刑二年,缓刑二 年,并处罚金*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二、被告人张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徒刑二年,缓刑二 年,并处罚金*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三 、被告人梁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 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算;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四 、被告人杨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 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算;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五 、被告人施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
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算;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六 、被告人熊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 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算;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七、被告人明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徒刑一年,缓刑 一年,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算;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八、被告人秦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徒刑八个月,缓 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 计*;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九、被告人罗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徒刑八个月,缓 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 计*;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十、被告人席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 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算;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十 一、被告人柯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徒刑七个月,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决确定之日 起计*,罚金*本判决生效之后*日内一次性缴纳)。
十二、退还在案的非法*得,由扣押机关*法*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本 院或者直接向*北省黄*市中级人民法*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