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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X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功轻判

  • 综合类型
合同事务
刘伟路律师 在线
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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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律师及其团队的努力下,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了轻判的结果

案件详情

本案中,被告人林XX因醉酒后情绪失控,在其租住的三楼阳台处,将十多个啤酒瓶抛向附近路口,导致玻璃碎片大面积散落,造成该路口交通受阻,并砸坏了停靠在路边的两辆汽车。经查,林XX此前曾有犯罪记录,存在加重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表示无异议,刘XX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针对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多维辩护策略,并积极开展庭审工作,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1.认罪认罚与坦白情节:林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符合坦白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

2. 犯罪作用与主观恶性:林XX系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林XX的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 2020-12-01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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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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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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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路律师,现任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部主任。兼任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韶关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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