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张少俊律师 当前活跃
湖北民基(伍家岗)...
  • 5.0
    用户评分
  • 1397
    服务人数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及时介入,侵犯公民信息一案获得不起诉决定

案件详情

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鄂宜夷检刑不诉[2021〕30号

被不起诉人张X,男,1989年9月2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 码XX, 汉族,大专文化,无职业。出生地湖北省X县,户籍所在地XX,现住X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7月22日被宜昌市公安XXXX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经本院决定不批准逮捕,次日被宜昌市公安XXXX区分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27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宜昌市公安XXXX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张XX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10月27日向本院移送 起诉。本院于2021年11月26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 机关于同年12月20日补查重报。

宜昌市公安XXXX区分局移送起诉认定:2021年7月,被 不起诉人张XX另案被告人李XX介绍,购置电脑、猫池设备及 软件程序,非法购买2000条他人实名手机号码,在宜昌市点军XXXX,通过 网络平台获取与前述手机号码匹配的短信验证码131条出售。

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张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 。

宜昌市X区人民检擦院

2021年12月28日


  • 2021-12-28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获得改判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张少俊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少俊律师
5.0分服务:1397人执业:9年
张少俊律师
14205201****3005 执业认证
  • 湖北民基(伍家岗)律...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 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35号14-1-2505
张少俊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时取得了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双学士学位。从事律师工作已经是第8年,担任过宜昌赛福纺织品有...
  • 130 4715 135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