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案情:2019年11月9日房X在江*省XX某医院行CT和X线检查*“左*骨远端骨折“,随即前往医方*入院治疗,医方*医生进行查*,也进行了相**查,给患者诊断为:左*骨骨折。2019年11月11日,医方*排医方*“左*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手术后,房X的左*一直疼痛,告知医方*医生,但医方*进行术后**预防感染、消肿等支*治疗及指导功能*炼。2019年11月18日医方*房X办理出院,第一次出院后,房X的左*仍疼痛难忍。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21日房X皆在医方*摄片检查,为何**一直疼痛难忍。2020年4月21日房X在医方*复查,并办理入院治疗。2020年4月23日医方*房X行“左*骨内固定物切开取出术”, 手术后,房X左*疼痛的情况*没有*本性好转。2020年5月7日医方**要求房X办理出院。第二次出院后,房X天天疼痛难受,询问医方*主治医生陈X,得到答复:“骨头好的,已经*合,没有*形”。 房X现因疼痛难忍,到处求医(上海、北京等各地医院),皆被告知“原医院第一次手术失败,现状没有*法*善”,至此,房X已落下严*残疾,整个身体变形,再也无法*常*活,精神状态极差。房X和*XX医院协商*果,后*X经*网络找到了晏*师,经*沟通*,晏*师接受原告房X的委托,作为其代理律师,指导房X搜集并固定相**据材料,为维护房X合法**,依法*起诉讼,经*查*证据材料,晏*师*了最后*起诉方*。
本案的焦*问题是:1、德XX医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有,过错大小?
2、被告德XX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给原告房X造成*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首先,晏*师*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作出如下陈*,并参与司**定:
本律师*为德XX医院存在以下主要过错:
1、医方*断不明*,诊断为“左*骨骨折”,患者应*“左*骨远端骨折”。
2、医方*术前准备不足,术前未告知患者手术的风险,左*骨近端放错位,内固定放错位置,导致手术失败。
3、医方*患者的病情观察不够,过早按排患者出院,造成*者病情继续恶化,畸形愈合。
4、医方*“取除左*骨骨折内固定装置”时,手术操作失误,误钳掉了患者一块骨头,隐瞒患者的病情,患者的上半身骨头畸形改变。
其次,江*某司**定中心经*鉴定后*论为:德XX医院为原告提供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错与房X伤残后*存在因果关*,医方*担主要责任,责任*数90%。
最后,法*采信了本律师*既有**又有*理的诉求,本案事实发生在民法*实施*,适用当时*法*,德X市人民法*依照法*规定,被告德XX医院应*房X的损失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赔偿责任。见(2021)赣1181民初72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对判决结果满*,被告德XX医院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晏小利*师*醒:
1,发生医疗纠纷时*紧急封*并复印*历,防止医生篡改。
2,和*院交涉的过程*要保留证据。
3,找专业医疗律师*查*历,判断胜诉希望有*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