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劳*关*获工伤赔偿
珠香劳*仲*字【2024】3288号
【简*案情】
申*人经*X介绍于 2023 年9月24日去被申*人处干*,双**头约定:工作岗位为保洁,工资标准为日薪:240元/天。2023年9月24日,受被申*人安*,来到珠海*香洲区的中XX某某大楼,与其他同事共同被安*清洁某某大楼玻璃墙。
第二天,9月25日14点30分左*,干*中途,清洁玻璃的清洁剂用完了。申*人带着矿泉水*去三楼装清洁药水,其他工作人员从*有*签的塑料桶中倒出清洁药水*申*人。致使申*人双*被腐蚀烧伤。随后**人去医院简**理。第二天非常*受,去中山*某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氢氟酸烧伤,治疗共计*院73天,住院治疗期间由朋友贴身照顾*理。2023年12月8日,出院时*嘱:暂休息1个月。2024年2月8日,复诊医生治疗意见:建议休息1月。2024年3月27日,复诊医生治疗意见:休息1月。2024年4月12日,复诊医生治疗意见:休息1月。后**人陆*回医院复诊。申*人垫付了门诊及住院的治疗费*。
2024年5月13日,申*人此次受伤由珠海*香洲区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4年7月8日,珠海*劳*能*鉴定委员会确认申*人王X停工留薪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办案过程及结果】
申*人曾*自己申*工伤认定,但因缺乏劳*关*的证据(相**明)人社局不予受理。申*人找到律师,经*方*力和*通,补齐*他材料,最终*社局认定本次受伤为工伤。后*做了劳*能*鉴定。随后*师*理申*人申*了劳*仲*。本案中,**公*完全*诚意调解,双**庭审的过程*分歧也很大。最终*劳*仲*委员会裁决支*了医疗费*差额、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