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X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0)粤0307刑初1542号
公诉机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辩护人:赵XX、庞XX,均系广东XX律师。
案件背景: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深龙检刑诉[2020]Z15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本院要求撤回起诉。
法院裁定:本院认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