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瓦房*市人民法*刑事判决书
公*机关*房*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石X,男,xx,户籍*辽宁 省瓦房*市,捕前住瓦房*市xx。 曾*犯赌博罪于2024年4月18日被瓦房*市人民法* 判处有*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现因涉嫌赌博一案于2025年3 月8日被刑事拘留,4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房*市看守 所。
被告人阎X,男,xx,户籍*在地 辽宁*瓦房*市,捕前住瓦房*市xx。 因涉嫌赌博一案,于2025年3月8日被刑事拘留,4月9 日 被逮捕。现羁押于*房*市看守所。
被告人韩X,男,xx,户籍*在地辽宁*瓦房*市,捕前住瓦房*市红xx号。 曾*犯诈骗罪于2005年12月9日被瓦房*市人民 法*判处有*徒刑三年。现因涉嫌赌博一案于2025年3月8 日 被刑事拘留,4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房*市看守所。
辩护人吴XX,系北京市XX律师。
瓦房*市人民检察院以瓦检刑诉[ 2025 ]229号起诉书 指控被告人石X、阎X、韩X犯赌博罪,向*院提起公*。 本院受理后,依法*用简***,实行独任*判,公*开庭 进行了审理。瓦房*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毛X、检察官 助理赵*出庭支*公*,被告人石X、阎X、韩X及辩护 人吴XX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瓦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5年3月3 日到7日, 被告 人石X伙同被告人阎X、被告人韩X在韩XX、韩XX、姚XX*不同地点,多次组织王X、王X、刘X等 人以“牛*”的赌博方*聚众赌博,并通*抽成*方*盈利。 被告人石XX组织者并向*赌人员提供现金*被告人阎X, 被告人阎X负责现场抽水*、帮参赌人员换取现金, 被告人 韩XX责提供赌博场所。 经*, 涉案赌资共计*民币 135900元,抽头渔利**共计*民币50000 元。三被告人的 行为触犯了《中华*民共和**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 规定,构成*博罪。被告人石X、阎X、韩XX共同犯罪, 被告人石XX主犯,被告人阎X、韩XX从*。三被告人
认罪认罚,可以从*处罚。被告人石X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 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建议对被告人石X判处有 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阎X、韩X判处有* 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石X对公*机关*控的罪名无异议,辩称其抽头 渔利*额为1-2万*;后*庭认罪认罚。
被告人阎X对公*机关*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 议。
被告人韩X对公*机关*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 异议,辩称其没有*法*得。
辩护人吴XX提出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韩X没有* 法*得,其系共同犯罪中的从*,故请对其从*处罚。
经*理查*,2025年3月3 日到7日, 被告人石X伙同被 告人阎X、被告人韩X在韩XX、韩XX、姚XX 等不同地点,多次组织王X、王X、刘X等人以 “牛*” 的赌博方*聚众赌博,并通*抽成*方*盈利。被告人石X 系组织者并向*赌人员提供现金*被告人阎X, 被告人阎 伟负责现场抽水*、帮参赌人员换取现金, 被告人韩XX 责提供赌博场所。被告人阎X非法*利*民币2000元。经*, 涉案赌资共计*民币135 900元,抽头渔利**共计*民币 50 000 元。
另查,被告人石X因涉嫌赌博一案于2023年8月30日被
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逮捕;于2024年4月18日被本院判 处有*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四万*; 同年 4月19日被释放。
上述事实,有*房*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案件来源、抓 获经*,被告人石X、阎X、韩X供述笔录,证人xx等人证言笔录,现场笔录、证据 保全*定书、证据保全*单、收缴物品清单、扣押清单、微 信账号交易**、情况*明、辨认笔录、刑事判决书、前科 查*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人口基本信息表等证据证明, 均经*庭宣*、 出示、质证,符*证据的客观性、合法*、 关*性,本院均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X、阎X、韩X聚众赌博,其行 为均扰乱了社会管*秩序,均构成*博罪。公*机关*控的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指控的罪名成*,本院予 以支*。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石XX主犯;被告人 阎X、韩XX从*,予以从*处罚;三被告人均能*实供 述犯罪事实,均予以从*处罚。公*机关*刑建议适当,本 院予以采纳。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石X在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予以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综上,依 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 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瓦房*市人民法*( 2024)辽0281刑初122号 刑事判决第三项***被告人石X适用缓刑的部分。
二、被告人石X犯赌博罪,判处有*徒刑八个月,并处 罚金*民币四万*;与前罪有*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 四万**罚,决定执行有*徒刑一年*个月,并处罚金*民 币八万*。
(刑期从*决执行之日起计*,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一日,折抵刑期一 日,即自2025年3月8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 止;罚金*本判决生效后*日内缴纳。 )
三、被告人阎X犯赌博罪,判处有*徒刑六个月,并处 罚金*民币二万*。
(刑期从*决执行之日起计*,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一日,折抵刑期一 日, 即 自2025年3月8日起至2025年9月7 日 止;罚金*本判决生效后*日内缴纳。 )
四、被告人韩X犯赌博罪,判处有*徒刑六个月,并 处罚金*民币二万*。
(刑期从*决执行之日起计*,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一日,折抵刑期一 日, 即 自2025年3月8日起至2025年9月7 日 止;罚金*本判决生效后*日内缴纳。 )
五、追缴被告人石X违法*得人民币五万*,予以没收, 上缴国*( 已扣押在案人民币一万*)。
六、追缴被告人阎X违法*得人民币二千元,予以没收, 上缴国*( 已扣押在案人民币一千四百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到判决书的第二 日起十日内,通 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宁*大连*中级人民法*提出上诉。书 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员 吴xx
二〇二五年*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赵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