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法*:广**深圳市XX区人民法*
当事人:
原告:A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广*XX律师。
被告:B
争议背景
漏水*件:2021年6月27日,被告所有*D房*主卧卫*间发生漏水,导致原告所有*c房*多处受损。被告于2021年9月6日完成*复。
原告诉求:
1、要求被告对漏水*成*损坏恢复原状;
2、赔偿各项*失及鉴定费*。
法*审理要点
鉴定结论:
法*委托深圳市XX评估**有*公**C房*修复费*进行鉴定,评估总费*为12,499元,包*:家*搬移及保护(1,000元);地面保护(550元);天花*及墙面修复(8,253元);顶角线更换(396元);卫*吊顶拆装(500元);全*保洁(1,800元)。鉴定费3,000元*原告预付。
争议焦*:
漏水*任**;
损失赔偿范*(包*衣柜、被子、律师**)。
法*认定:
责任*担:被告房*漏水*致原告损害,构成**关*侵权*任,应*担赔偿责任。
修复费*:采信鉴定报告,支*赔偿修复费*12,499元。
其他损失:
衣柜霉迹清洗费*已包*在修复费*中,不予支*额外赔偿;
被子损失因缺乏证据佐证,驳回请求。
律师*:非法*赔偿项*,不予支*。
鉴定费:属合理维权**,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
被告B须**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A15,499元(含修复费*12,499元、鉴定费3,00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衣柜、被子损失及律师*)。
案件受理费12.5元*被告承担。
法*依据
《民法*》第179条(民事责任**)、第288条(相*关*原则)、第289条(处理相*关*依据)、第1165条(过错责任*则);
《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则)。
案例评析
本案为典型的相*关*纠纷,核心在于*水*任*定及损失赔偿范*。法*通*专业鉴定确定修复费*,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原告未能*证的损失(如被子损坏)不予支*,体现了对证据的审慎*查。同时,明*将鉴定费*入侵权*偿范*,保障了受害方XX的合理支*。判决兼顾***效率,对类似案件具有*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