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张X在送餐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肇事方以“张X闯红灯”为由拒绝赔偿,保险公司亦以“非主要责任认定不清”拖延赔付。刘星辰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事发地监控,结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结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事故责任”的规定,主张“机动车一方无证据证明行人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经多轮协商与法庭辩论,最终为张X争取到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6万元(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整),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较原主张增加30%。
外卖员张X在送餐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肇事方以“张X闯红灯”为由拒绝赔偿,保险公司亦以“非主要责任认定不清”拖延赔付。刘星辰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事发地监控,结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结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事故责任”的规定,主张“机动车一方无证据证明行人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经多轮协商与法庭辩论,最终为张X争取到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6万元(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整),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较原主张增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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