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梁广宙律师成功为叶X按照丈夫临终的遗愿收回出售多年的房屋和土地
案情介绍:郭X是番禺区桥南XX村民,在2001年时村里分配一块宅基地使用,其弟郭XX由于早年当兵将户籍迁出陈涌村,在陈涌没有宅基地,遂提出向郭X购买该宅基地。购买宅基地后,弟郭XX在地上建设三层房屋,并且一直居住了十几年。郭X于2013年临终前道出该事实,郭X的配偶叶X及其子女想向郭XX要回房屋和土地,无奈弟郭X称土地是郭X以一万元卖给他的,并且有协议和收据为证,拒绝返还,叶X等人看到了丈夫与弟郭X签订的协议书和收据,确实是郭X将土地出售给他,但还是不甘心想要回。
办理结果:叶X委托梁广宙律师代理其与弟郭X的宅基地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梁广宙律师认为村的宅基地只能提供给村民建房所用,不能向村外人出售,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叶X有权要回土地和房屋,但弟郭X出资建设了三层的房屋,叶X需要对弟郭X的建设进行补偿。经梁广宙律师代理该案一审、二审,均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弟郭X返还土地以及房屋。经历了数年的诉讼,梁广宙律师成功为叶X收回丈夫出售多年的土地和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