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原配诉第三者赠与合同纠纷案胜诉:法院认定婚内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判决返还50万元
一、 事情经过
A女士与B先生系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至今。在婚姻期间,B先生与C女士自2010年起至2024年,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此期间,B先生在未告知A女士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累计向C女士转账超过80万元。该款项属于A女士与B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
A女士发现后,认为B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大额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财产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为维护自身权益,A女士委托本律师赵XX及团队,将C女士与B先生共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
二、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对本案核心争议作出如下认定:
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B先生与C女士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应给予否定评价。
赠与行为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B先生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在未经妻子A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C女士,严重损害了A女士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
返还金额的核定: 法院对双方长达十余年、错综复杂的资金往来进行了逐笔核对。在扣除C女士向B先生的合理返还款项,并酌情认定部分用于双方共同消费的垫付款后,法院最终核定C女士需返还的金额为50万元。
三、 判决结果
法院部分支持我方诉请,判决如下:
被告C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A女士返还50万元;
被告C女士向原告A女士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四、 案件意义与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婚外情引发的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纠纷,其判决具有重要的法律警示意义和社会指导价值:
明确法律底线: 本案再次明确,婚外情关系中的大额财产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法律绝不保护基于不法两性关系的财物给付。
保障配偶财产权: 判决有力地保障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明确了夫妻一方非因日常需要处分大额共同财产时,必须征得配偶同意的法律原则。
司法实践的精细考量: 法院在认定赠与无效的同时,并未“一刀切”地支持全额返还,而是对双方复杂的资金往来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抵扣,体现了司法的严谨与公平。
本案由赵XX律师参与代理,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对复杂账目的缜密梳理以及在庭审中的有力主张,成功维护了当事人A女士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