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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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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争取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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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林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xxx,男,xxx年x月x日出生于河南省周口市,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汉族,小学文化,无业,

。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4年x月xx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x日被取保候审;

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24年x月xx日被拘留,

同年x月xx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林州市看守所。

被告人张XX,男,xxx年x月x日出生于河南省周口

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汉族,小学文化,务

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4年x月xx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x月xx日被取保候审;

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24年x月xx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x月xx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

辩护人葛XX,河南XX律师。

被告人xxx,男,xxx年x月xx日出生于河南省商水县,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

营者,住。2021年x月xx日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

民币五百元。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24年x月xx日被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24

年x月xx日被,同年x月xx日被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

一、被告人xx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

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x月xx日起至2030年x

月xx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张X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

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4年x月xx日起至2029年x

月xx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 2025-06-25
  •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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