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
委托人(原告)与被诉方(被告)系朋友关*。被诉方*资金**需求向*托人借款,委托人以现金**出借 45,000 元*,被诉方* 2022 年 12 月 14 日出具借条,明*借款期限为一个月,约定 2023 年 1 月 20 日到期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经*托人多次催要,被诉方*终*履行还款义务,委托人遂委托云*XX律师*起诉讼,要求被诉方**借款本金 45,000 元,并支*自 2023 年 1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
二、办案经*
1、接受委托后,李XX*一时*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相**据材料,确认委托人持有*诉方*具的借条原件,且借条内容**、形式合法,能*证明*贷关*及借款金*、还款期限等关*信息。
协助委托人补充*理双**份信息等证据,形成*整的证据链,确保诉讼主张***依据支*。
鉴于*诉方*能*在逃避诉讼的情况,在法*立案受理后,配合法*依法*取公*送达方*向*诉方*达开庭传票等法*文*。
2、开庭审理期间,被诉方**法*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李XX*庭清晰陈*案件事实、出示关*证据,明*阐述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及法*依据,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 三、案件结果
云*省大理市人民法*经*理,采纳了李XX*交的证据及代理意见,认定双**间借贷法*关*成*,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合法**。依照相***规定,判决被诉方**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 45,000 元,并承担自 2023 年 1 月 21 日起至款项*际清偿之日止,以 45,000 元*基数按年** 3.65% 计*的逾期利*;案件受理费*被诉方*担。若被诉方*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务,需加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