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概况。
原告基于朋友关系,自2022年起通过信用卡、微信转账、银行转账方式出借10万余元给被告,原告原本相信被告会信守承诺尽快还款,但被告始终未偿还任何款项。经原告多次协商,被告在2023年向原告出具《借据》,约定分期付款的期限、金额。此后,被告也未按照借据的约定还款,并且删除了原告的微信。原告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律师费及保全费。基于该案件我的一些建议及观点。
二、律师观点。
1、签订借据必须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避免起诉过程受阻。 代理案件后我们调查了被告的身份信息才得以成功立案起诉并采取保全措施。
2、这份借据约定分期还款的情况下,被告删除原告的微信且事后拒绝偿还任何款项,原告是可以提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3、明确记载借款方式至关重要。 本案的原告通过信用卡消费作为出借方式时,往往难以直接证明该笔消费是基于借贷意图,因为信用卡交易记录通常只显示交易金额、时间及商户信息,而无法直接反映交易是出借款。所以,出借时备注出借款、明确记载出借方式很重要,若其他证据无法佐证的情况下,起诉的部分金额不一定获得法院支持。
4、委托阶段全面了解借款关系的事实是关键。 被告不出庭、放弃答辩是不代表原告稳赢,反而是对原告的举证责任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为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合意,我们提交了借据、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银行流水、微信实名认证信息、微信实名认证视频。
三、结果。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