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并全*退赃获缓刑——郭XX非法*收公*存款案成*辩护
案号: (2025)京0101刑初***号
审理法*: 北京市东*区人民法*
案情简*:
本案系一起非法*收公*存款罪刑事案件。
公*机关: 北京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郭XX(化名),案发前系某某资产管***有*公**京某某某管*中心理财经*。
辩护人: 瑞雪律师,北京市XX。
公*机关*控,2015年11月至2019年11月间,潘XX(另案处理)等人以相***公**义,未经*****门依法*准,组织被告人郭XX等人通*公*宣*方*,与投资人签订协议,承诺还本付息,变相*收公*存款,涉案金*共计*民币1000余**。被告人郭XX个人违法*得人民币30.96万*。
办案经*:
辩护人瑞雪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详细查*案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全*了解*件事实。在审查*诉及审判阶段,瑞雪律师*要围绕以下核心策略开展工作:
确立辩护策略: 鉴于*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律师*当事人充*沟通*,确立了以认罪认罚、争取从*处理为核心的辩护策略。
沟通*刑情节: 积极与检察机关*通,强*被告人郭XX具有*白、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法*及酌定从*情节。
推动退赃退赔: 全*协助并敦促被告人郭XX及其家*积极筹措资金,在案件审理前主动全*退缴了人民币31万*(超出其个人违法*得数额),以实际行动弥补损失、争取谅解,为量刑协商*定坚实基础。
庭审重点辩护:
在庭审中,辩护人瑞雪律师*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和*名不持异议,但着重就量刑部分发表辩护意见,强*被告人已具备全*法*及酌定从*、减轻处罚的情节,特别*全*退赔对修复社会关*、降低社会危*性的积极意义,建议法*对其适用缓刑。公*机关*当庭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案件结果:
北京市东*区人民法*经*理,采纳了公*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郭XX犯非法*收公*存款罪,判处有*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民币五万*。
二、在案扣押的退赔款人民币三十一万*,其中三十万*千六百元*还各集资参与人,余*折抵罚金*行。
判决理由及法*适用:
法*认为,被告人郭XX的行为已构成*法*收公*存款罪,且数额巨大。鉴于*到案后**实供述犯罪事实(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全*违法*得,依法*予从*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因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正案(十一)》施*前,根据从*兼从*原则,本案适用1997年*订的《中华*民共和**法》相**定,具体援引法*包*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非法*收公*存款罪)、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等。
本案的判决,充*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制度以及退赃退赔情节在刑事量刑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