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
原告与被告离婚后,以被告婚姻存续期间转移 58 万**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要求按 80% 比例分割 46.4 万*。被告委托胡XX律师**,辩称案涉款项*于*婚前房*售房*及案外人赠与,非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已明*无共同财产,原告主张*依据。
二、办案经*
1、胡XX律师*手后,梳理核心争议:案涉 58 万**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离婚时*处理财产。
指导被告收集关*证据,包*合法**的《婚内协议》、银行流水、离婚协议书、生效判决书等,证实案涉款项* 35 万***被告婚前房*售房*(婚内协议约定归*告所有),其余*案外人赠与,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庭审中,明*提出代理意见:离婚协议系双**实意思表示,约定无共同财产,对双***束*;案涉款项*源清晰,且被告未隐藏转移,原告无证据证明*款项*离婚时*处理的共同财产,其诉求缺乏事实与法*依据。
三、案件结果
法*采纳胡XX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案涉款项*属于*婚时*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举证不足以支*其主张,判决驳回原告全*诉讼请求,被告合法*产权**到充*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