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
被告人从*络人处接到外籍*员非法*境的业务后,将该业务转包*同案被告人李X,李X又联系到王X等几人,每人驾驶一辆车*算运送外籍*员至目的地。运送途中,王X等人因害怕遇上执法*查,在路*中放下了几位外籍*员。
二、律师*护工作和*见。
1、被告人并非偷越***活动的发起、组织、策划人员,其仅是参与与运输环节,其转包*为不并妨碍该角色性质的定性。因此,侦查*关*被告人按组织他人偷越***罪定罪不恰当,应*按运送他人偷越**罪处理。审查*诉阶段,辩护人向**机关*达了该意见,最终*意见在《起诉书》中得到了支*。
2、外籍*员在中途被查*,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逞,应*认定未犯罪未遂。该点公*机关*供了补充*诉意见,认可了存在犯罪未遂情节。
3、被告人在运送他人偷越**犯罪仅是提供运输环节的协助,且运送的目的地也在境内,其角色具有*高*可替代性,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
4、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供述稳定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和*纳罚金,应*或酌定从*处罚。
三、法*判决。
法*经*理认为,被告人构成*送他人偷越**罪。并认为是从*,应*减轻处罚,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处罚。到案后**实自己罪行,是坦白,可以从*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处罚。积极退赃和*纳罚金,可以酌情从*处罚。判决下达后*月,被告人刑满*放,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