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两委托人通过三方协议承接商铺租赁合同权利义务,成为案涉商铺所有权人,约定承租方按季度支付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后,拖欠后续租金未付,且于 2025 年 3 月擅自搬离商铺。两委托人多次沟通无果,委托胡XX律师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协议,要求承租方支付拖欠租金 87590 元及 20% 违约金 17518 元。
二、办案经过
胡XX律师接手后,明确核心争议:租赁协议是否应解除、拖欠租金金额的认定、违约金主张是否合理。
指导委托人收集关键证据,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三方协议、租金核算确认单、微信催租记录、物业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租赁关系、租金标准、承租方欠租及擅自搬离的事实。
庭审中,因承租方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放弃举证质证权利,胡XX律师重点论证租赁协议合法有效,承租方拖欠租金及擅自退租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租金、违约金及解除合同的责任,同时合理说明租金计算依据。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胡XX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租赁协议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解除,承租方需向委托人支付拖欠租金 87590 元及违约金 15000 元,合计 102590 元,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委托人的合法债权得到充分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