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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被告一、被告二继承纠纷调解案 —— 彭艳军律师成功促成亲属间遗产分割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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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遗产分割事宜得到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亲属间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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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被告一、被告二继承纠纷调解案 —— 彭艳军律师成功促成亲属间遗产分割共识

一、案件简介

原告与被继承人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被告一、被告二两名子女。被继承人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其父母均已先于其去世,法定继承人为原告、被告一、被告二三人。
被继承人名下遗有夫妻共同财产若干,包括:1. 登记于 2002 年 6 月的北京市某区两处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京房权证西私字第 X 号、京房权证西私字第X号);2. 登记于 2010 年 8 月的北京市某区一处房产(房产证号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X 号);3. 登记于 2020 年 4 月的车牌号为XXXX 的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为依法分割上述遗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北京市XX律师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及其他财产,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彭艳军律师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核实。通过与当事人原告深入沟通,详细确认了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遗产范围、财产登记信息等关键事实,明确案涉财产均为原告与被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需先析出原告的个人份额,再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进行法定继承。
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之间系亲属关系,直接判决可能加剧家庭矛盾,不利于亲属间后续相处,彭艳军律师秉持 “以和为贵” 的原则,优先推动调解解决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调解思路,同时主动与被告一、被告二及其相关代理人对接,耐心倾听各方诉求,梳理核心分歧点。
针对房产归属、车辆继承及补偿款支付等关键问题,彭艳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多次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既保障委托人原告的合法继承权,也充分兼顾被告方的利益诉求,逐步化解各方矛盾。经过律师与法院的共同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愿。

三、案件结果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 被继承人名下北京市某区一处房产(京房权证西私字第 X号)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由原告继承,被告一、被告二放弃对该份额的继承权;
  2. 被继承人名下北京市某区一处房产(X 京房权证海字第 X号)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由原告继承,被告一、被告二放弃对该份额的继承权;
  3. 被继承人名下北京市某区另一处房产(京房权证西私字第 X号)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由被告二继承,原告将其在该房产中的个人份额赠予被告二,协议生效后该房产全部归被告二所有;
  4. 被继承人名下车牌号为 XXX 的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由被告一继承,原告、被告二放弃对该车辆的继承权;
  5. 原告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被告一房屋补偿款 200 万元;
  6. 被告二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被告一房屋补偿款 100 万元;
  7. 本案案件受理费 33088 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已发生法律效力,案涉遗产分割事宜得到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亲属间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2024-03-06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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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曾在中院工作,擅长疑难复杂案件。《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点评专家,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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