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律师代理高校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成功改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案号: (2023)京73民终****号
审理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上诉人(一审被告)北方XX大学(法定代表人张XX)因与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就技术服务合同产生争议,不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一审中,北方工业大学被判承担相应责任。该校委托杨X律师作为其二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杨X律师团队对一审判决、案涉合同及相关事实进行了深入分析。律师认为,一审判决对案涉合同的性质认定存在根本性错误,导致责任划分不当。在二审程序中,杨X律师紧扣案件核心,围绕案涉合同的法律性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及履约情况等关键问题,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新的关键证据,并在庭审中进行了充分论证,明确指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存在错误。
案件结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杨X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及提交的新证据,对案涉合同性质进行了重新认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应依法改判的规定,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通过二审成功实现逆转,完全免除了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