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谭X(女,1996年3月20日出生)诉被告鲍XX(男,1985年12月1日出生)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北京市XX律师张X。原告诉请:1. 准予离婚;2. 婚生女鲍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止。
原、被告于2018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2017年4月9日生育一女鲍X。原告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被告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状。
办案经过
本案于2025年10月9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于2025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具《婚内出轨协议》,承认出轨并致案外人怀孕。原告据此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请求离婚。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谭X与被告鲍XX离婚;
二、婚生女鲍X(2017年4月9日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鲍X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