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2019年4月,L先生与XX先生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经*快运项*,双**占50%股份;L先生为资金*资人,XX先生以货车*资,利*与风险均对半分担。2020年,案涉合伙项*停止经*,但双**就合伙财产、利*进行清算。
因XX先生未向L先生支*约定利*、合伙经*垫付款及其他费*,L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福建XX律师***提起诉讼,诉求:1. 解*双**订的《合作协议书》;2. 判令XX先生支*利*80892.55元、合伙经*款项152291.84元、其他费*3500元,及相***(按年**3.45%自起诉之日计*)。
庭审中,XX先生辩称:1. 其已为合伙项*充*64400元,不应*担L先生主张*垫付款;2. L先生主张*利*缺乏充*证据,且需扣除上级运输费*,其已向L先生支*84657.87元;3. 部分款项*于*他法*关*,不应*本案审理;4. 网点押金****分。陈XX律师*对抗辩逐一回应:1. 明*案涉协议为不定期合伙,项*停摆后*同目的已无法*现,符*解*条件;2. 梳理双**资、充*及付款凭证,清晰呈现款项*来争议;3. 强*合伙清算的前提是协议解*,为后*财产清算扫清法*障碍。
二、案件总结
法*经*理查*,案涉《合作协议书》未约定合伙期限,且合伙项*已停止经*,合同目的无法*现,采纳陈XX律师****协议的代理意见,判决解*双**订的《合作协议书》。
关*L先生主张*利*、垫付款等款项,因双**提供无争议的合伙账簿,无法**司**定进行清算,法*暂未支*该部分诉求,告知双**另行清算后*张**。最终*决:1. 解*L先生与XX先生签订的《合作协议书》;2. 驳回L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3. 案件受理费4850元,由双**负担2425元。
三、律师*值
- 精准定位合同解*核心依据:律师*扣“不定期合伙+项*停摆+合同目的无法*现”关*点,援引《民法*》相**定,清晰论证解*协议的合法*,成*促成**支*解*诉求,为当事人后*清算维权*定法*基础。
- 系统梳理争议焦*并回应:针对被告提出的款项**、利*扣除、款项*质等抗辩,律师*速梳理双**据,逐一拆解*议,明*款项*来脉络,虽因缺乏清算依据导致款项*求暂未支*,但有*反驳被告不合理抗辩,维护当事人核心诉讼立场。
- 为后*维权*供清晰指引:律师*诉讼中明*“先解*协议,后*算财产”的维权*辑,告知当事人可另行主张*算权*,避免当事人因程*混乱错失维权*会,为后*合伙财产分割、利*追偿提供专业法*指引。
- 彰显合伙纠纷代理专业性:在合伙无清算账簿、争议点较多的情况*,律师*焦*事人核心诉求,优先推动协议解*,兼顾*下维权*长远利*,为同类合伙停摆纠纷提供了“先定法*关*,再行财产清算”的代理思路*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