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当事人张XX,系一名农机操作人员。2020年10月,其在株洲市某村镇驾驶收割机为农户作业时,因操作疏忽,未确保安全防护装置到位,导致协助作业的村民唐X右手手腕被机器切断,伤势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张XX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刑事拘留,随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并提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
本律师作为张XX的辩护律师之一,在受理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我们认识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辩护的核心在于量刑情节的挖掘与刑事谅解的达成,目标是争取缓刑,避免当事人身陷囹圄。为此,辩护团队制定了明确的策略:第一,在法庭上充分肯定张X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悔罪态度,强调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第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环,积极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阐X取得被害人谅解对争取缓刑的决定性意义,全力推动赔偿协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先行赔偿了被害人部分医疗费6万余元;在审判阶段,又继续筹措资金,追加赔偿8万元,累计赔偿总额达到14万余元。
案件结果:
在法庭审理中,辩护人着重强调了被告人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并已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等关键情节。合议庭经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调整后的量刑意见及辩护人的相关合理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XX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这意味着张XX无需实际羁押,可以在社区接受矫正,回归正常生活与生产。
律师价值与策略:
1. 精准定位辩护焦点,化被动为主动: 在罪责明确的情况下,辩护团队没有进行无罪或定性辩护,而是迅速将全部精力集中于“量刑辩护”,尤其是“能否适用缓刑”这一对当事人命运攸关的问题上,方向明确,发力精准。
2. 桥梁作用不可或缺,全力促成刑事和解: 本案取得缓刑结果的核心基础是“赔偿谅解”。律师在此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沟通桥梁角色。我们不仅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利害,更协助其与被害方进行有效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书,将《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和解”从宽处理的制度落到实处,为法官适用缓刑提供了坚实的现实依据。
3. 情理法交融,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 辩护工作充分考虑了案件起因(生产作业中的过失)、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家庭角色(务农为生),通过积极赔偿既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也展现了当事人的悔罪诚意。律师的努力使得法庭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与教育挽救功能,为一名因一时疏忽而触法的劳动者争取到了最有利的法律结果,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两个家庭的二次伤害。
本案再次证明,在过失犯罪案件中,律师的专业价值不仅体现在法庭辩论上,更体现在审前阶段的积极作为中。通过引导当事人真诚悔罪、主动赔偿,从而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缓刑等非监禁刑的关键路径,能够切实帮助当事人获得法律上的宽宥与重生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