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一)案件主体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王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XX,四川XX律师
被申请人一(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万XX
被申请人二(原审第三人):莎车县某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三(原审第三人):莎车县某供销社
被申请人四(原审第三人):莎车县某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案件背景
本案诉争房屋系由莎车县某供销社相关主体与其他方合作投资开发修建。再审申请人王XX欲购买该房屋,先后与被申请人万XX签署《购房附加合同》《购房补充协议》,同时与莎车县某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时案涉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后因房屋交付、剩余房款支付、权属证书办理等事宜产生争议,万XX向法院提起诉讼,王XX随即提起反诉。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人民法院一审、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作出了不利于王XX的民事判决。王XX对二审判决不服,认为原审判决存在诸多错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委托四川XX庞XX律师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再审核心诉求
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
改判驳回万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支持王XX的反诉请求。
(四)争议焦点
本案案由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还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审法院审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当事人追加不当、遗漏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情形;
万XX是否已全面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其主张剩余房款的条件是否成就;
原审判决王XX支付资金利息的认定是否正确,包括利息起算时间、计算标准等;
王XX主张的损失赔偿是否应得到支持。
(五)律师代理思路与工作
庞XX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大量精力梳理案件材料,全面分析原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精准的再审代理策略:
深入研究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本案诉争房屋的开发主体、交易背景等关键事实,指出原审法院对案件性质认定错误,本案应属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非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细致审查原审审理程序,发现存在本诉与反诉当事人不一致、第三人超越权限参与质证、当事人诉讼地位认定不当、遗漏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多项程序违法情形,并整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针对案件基本事实问题,重点围绕房屋交付情况、房款支付条件、公摊面积计价等关键争议点,收集、组织相关证据,包括收条、短信聊天记录、合同条款等,证明万XX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房款支付条件未成就,且存在重复计收房款的情况;
就资金利息与损失赔偿问题,结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论证原审判决的错误性,主张万XX系违约方,不应支持其利息主张,同时王XX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遭受损失,应依法获得赔偿;
精心撰写再审申请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清晰、有力地阐述再审理由,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与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激烈辩论,全面、细致地向合议庭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最大限度争取合议庭的支持。
二、案件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庞XX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民事裁定:
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判决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人民法院重审。
三、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与复杂的案件事实,原审判决在案件性质认定、审理程序、事实认定等方面均存在错误。再审程序中,代理律师通过全面、深入的案件分析,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从事实、法律、程序三个维度构建了严密的代理逻辑,成功促使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的维权机会。
此案的再审结果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也警示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与性质,才能作出合法公正的裁判。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律师价值
专业洞察,精准破局: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发现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理程序等方面的关键错误,为再审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梳理,构建体系:通过对海量案件材料的梳理、分析,整合关键证据,形成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的代理思路与证据体系,有力支撑当事人的再审诉求;
高效维权,扭转乾坤:在再审程序中,通过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撰写、庭审中的精彩辩论,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扭转原审不利局面,为当事人争取到重审的宝贵机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