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涉销售伪劣产品罪案——辩护人综合辩护获缓刑判决
案件详情:本案被告人李X被控于2018年8月,受同案犯林某安排,驾驶货车运输一批假冒伪劣卷烟至指定地点,在卸货过程中被当场查获。经审理查明,涉案伪劣卷烟销售金额为人民币六十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案件总结:
辩护人贾琦律师在本案中担任被告人李X的辩护人。律师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重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提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良好。特别是,律师提交了李X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主动参与运输医疗及生活保障物资前往疫情重灾区的关键证据,证明了其社会贡献和悔改表现。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李X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最终判决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