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刑事辩护,法院判决缓刑。宜昌市某区中年男人易某某,私企领导,因为家里变故,身体原因,从单位辞职。自己和朋友开设劳务公司,在公司经营期间,因为结账不易,工人工资也不能拖欠,自己掏腰包垫付工程款以及给工人发放工资。掏光积蓄,还被迫向网上平台借款。导致有大量借款。没办法情况下,产生不良的想法,存在侥幸的心里。在2025年3月到4月期间,他分三次晚上趁无人之时翻窗入室盗走他人家中存放的名牌白酒茅台、高级香烟、以及黄金首饰等等价值4万余元。失主报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通过熟人介绍他的家人委托湖北XX律师帮忙辩护。接受案件后,周律师认为此案件的盗窃罪已经成立,现在想办法为他从轻处罚。想要从轻处罚,必须要积极退赔,取得失主受害者的谅解书。为此周律师在取得公安机关的同意后,和他的家属一起给受害者进行赔偿。并取得受害者的谅解。期间做了大量的工作,终于取得了所有受害者的谅解。最后法院开庭后判处缓刑。当事人感恩不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