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2024 年 1 月 3 日 19 时许,被告人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阜阳市某区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中学东侧桥面时,与对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及包括被告人在内的三名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被告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被告人事发时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82.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另查,被告人系初犯,案发时其刚生育一女(无父亲信息),系该未成年人的唯一抚养人,其母亲年逾七旬无法协助照料;被告人自身因事故受伤,体内钢板尚未取出,行动不便。案发后,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二、办案经过
李瑞律师接受委托后,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出发,严谨推进案件办理:
1、及时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案发经过、被告人主观心态及家庭特殊情况,确认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有利情节,同时掌握其作为未成年人唯一抚养人、自身伤情未愈等关键背景信息。
2、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包括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等,核实案件事实及证据,明确被告人醉驾情节、事故责任及各项从轻、从宽处罚依据。
3、结合案件实际制定针对性辩护思路,重点围绕 “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家庭特殊困难(唯一抚养人)、自身伤情” 等核心要点,主张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4、积极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医院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佐证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增强辩护意见的说服力。
5、庭审中,李瑞律师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被告人具备的各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强调对其适用缓刑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兼顾未成年人抚养、社会和谐等现实需求,恳请法庭予以采纳。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法院全面采纳了李瑞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认可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系初犯、家庭情况特殊等法定及酌定情节。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