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一、基本信息
- 名称:李XX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二、案件详情
- 起因:李XX受曾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雇佣,参与到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中,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经过:2023 年 4 月至 7 月 20 日期间,曾某某等人组建犯罪团伙,搭建香港与内地间海上非法运送偷渡人员通道,李XX受雇负责在香港码头接送偷渡人员上下船、收取偷渡费等工作,期间参与至少 6 次组织 40 人偷越边境的犯罪活动,非法获利 6000 元。2024 年 8 月 18 日,李XX被公安机关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9 月 25 日被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XX委托北京XX、陈X律师担任辩护人。律师团队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次会见李XX,详细分析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针对性辩护策略,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2024 年 12 月 19 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结果: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李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认定李XX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千元上缴国库。
三、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 精准定位辩护核心,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律师团队深入分析案件证据,明确李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性作用,系从犯,且无拉拢、引诱、介绍偷渡人员等核心组织行为,虽法院未采纳罪名变更的辩护意见,但成功凸显其在犯罪中的次要地位,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
- 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律师多次会见李XX,了解案件细节与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协助其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各项权利得到充分行使,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 有效争取从宽处罚情节:庭审中,律师重点阐述李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退赃及预缴罚金意愿、无前科等多项从宽处罚情节,积极与公诉机关、法院沟通,最终促使法院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幅度内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