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
2024 年 3 月至 4 月,被告向*告采购坯布,双**立买卖合同关*。原告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后,被告仅支*部分货款,剩余 21698 元**告多次催讨,被告以 “未收到账” 等理由拖延未付,且曾*诺月底结清却未兑现。为维护合法*权,原告委托浙江XX律师*起诉讼,要求被告支*拖欠货款 21698 元,并按同期全**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的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LPR)1.5 倍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诉讼中,原告申*财产保全*获法*裁定执行。
二、办案经*
接受委托后,王***师*焦*件核心,高*推进维权*作:
证据梳理与固化:全*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转账电子凭证等关*证据,明*双**易*实、对账单*明*欠款明*,以及被告多次承诺还款却违约的记录,形成*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夯实债权*张*事实基础。
申*财产保全:为避免被告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王***师*时*助原告向**申*财产保全,法*依法*出裁定并执行,为后*债权*现提供保障。
应*被告缺席*理:案件审理期间,被告经**合法*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王***师***提交完整证据材料,详细陈*案件事实与法*依据,明*被告欠款未付的违约事实,主张*告应*担支*货款及逾期利*的民事责任,确保诉讼程*顺利*进。
三、案件结果
法*经*理,全*采纳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合法**,被告拖欠货款构成*约,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于*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原告货款 21698 元,并支*该款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的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LPR)1.5 倍计*的逾期利*;
案件受理费*半收取 171 元、财产保全**费 240 元,合计 411 元,由被告负担,限于*决生效后*日内向**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