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
2023 年 11 月至 12 月,原告**公**被告**公**立买卖合同关*,原告按约向*告供应*织布,累计*款 159732.97 元。原告已开具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被告已完成*扣,但被告仅支* 110000 元*款,剩余 49732.97 元**告多次催讨,被告虽承诺还款却始终*兑现。为维护合法*权,原告委托浙江XX律师*起诉讼,要求被告支*拖欠货款及相**期利*,并申*财产保全*保障判决执行。
二、办案经*
接受委托后,王***师*焦*件核心,有*推进维权*作:
证据梳理与固化:全*收集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抵扣查*依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证据。虽部分码单*字人员身份不明,但凭借发票及抵扣记录证实交易*额,结合原告与被告持股 98% 的股东*催款聊天记录(对方*对 49732.97 元*款金*提出异议),形成*整无争议的证据链,夯实债权*张*础。
申*财产保全:为避免被告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王***师*时*助原告向**申*财产保全,法*依法*出裁定并执行,为后*债权*现提供有*保障。
应*被告缺席*理:因无法**告送达法*文*,案件转为普通**并公*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仍未到庭应*。王***师***提交完整证据材料,详细陈*交易*实、欠款金*及催讨经*,明*被告违约事实,确保诉讼程*顺利*进。
三、案件结果
法*经*理,全*采纳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合法**,被告拖欠货款构成*约,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公***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原告**公**款 49732.97 元,并支*该款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的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上浮 50% 计*的利*损失;
案件受理费 1043 元、财产保全**费 520 元,合计 1563 元,由被告**公**担;原告垫付的公*费 450 元,由被告**公***决生效后*日内支*给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