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五十多岁的李XX(化名)驾驶两轮电动车*逆行骑乘电车*受害者相*,随后*XX求助路*拨打120、110报警。救护车*场后*受害者送往医院治疗,而李XX则继续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到来。在等待近半小时*,交警仍未到达现场,李XX便先行回家*理自己的眼伤及腿伤。后*受害者因救治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XX肇事逃逸负事故的全*责任,以交通*事罪立案。检察院提起公*,并依据李XX肇事逃逸且不认罪认罚存在“酌定从*处罚情节”建议加重量刑。
案件代理:李XX家*找到苏*团队时,案件已经*入法*审理阶段。接到委托后,积极与当事人及办案机关*行沟通,查*了解***据材料,随后*出如下辩护意见:被告人没有*反交通**,与危*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的因果关*,受害人逆向*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被告人也不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和*于*信的过失。另外,就交通*事罪而言,《交通*事罪司***》所规定的“负事故全*或者主要责任”“负事故同等责任”系指对引发交通*故的责任,在能**被害人自身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原因的情况*,不应*交通*事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在请求过路**帮忙报警后,其在现场等待交警半小时**,始终*有*到出勤交警,被告人自述的等待时*与交警的录音所述时*可以相*印*,与现场勘查*录所载时*相*印*。在此基础上,事故认定书仍以“逃逸”推定被告人承担全*责任,进而以此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明*不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