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张*诉张*、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
审理法*信息: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案情简*: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女,1965年*)诉称,其于2011年*现金*式出借300,000元*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男,1969年*)及冯(女,1972年*,二人系夫妻)。因双**亲属关*,未出具书面借据。后**催讨未果,遂诉至法*要求偿还本息。张*、冯辩称不存在该笔借款。一审中,张*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张*不服,委托天津XX律师*起上诉。
办案经*:
代理律师**在二审中,重点围绕一审未被充*采信的关*证据——上诉人与张江*间的电话录音进行组织与论证。律师*出,该录音中张*多次、清晰承认借款200,000元*事实,且其关**项*付细节(如用小书包*现金)的陈*与上诉人陈*能**印*。律师*对被上诉人“醉酒戏言”、“旧账已清”等前后*盾的抗辩理由,结合录音内容*对话的连*性、逻辑性进行了有*驳斥。同时,律师*录音内容*证人证言、上诉人提交的房*买卖协议等证据形成*据链,以证明*款资金*源及交付可能*,强*了待证事实的证明*。
案件结果:
二审法*经*理,部分支*了上诉请求。法*认定,结合通*录音、证人证言及相**证,能*证明**向**借款200,000元*事实,对该部分债务应*偿还。但张*主张X超出200,000元*分,证据不足,不予支*。同时,因现有*据不足以证明*借款用于**与冯的夫妻共同生活,故冯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最终*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张*偿还张*借款本金200,000元*相***;驳回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双**比例分担。
(本案主要涉及对《中华*民共和**法*》关**款合同成*要件及举证责任*定的适用,以及在无书面凭证情况*,视听资料等证据的审查*认定规则。)
